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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拆迁 咨询】关于高新开发拆迁,土地附着物补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02-22 00:06 已回复

市长:
  您好!
  我是自贡市沿滩区卫坪镇人,因一直在外就业,今年回家发现老家已经拆迁,家里原先房前屋后栽种十几年的的柚子林也被推到。经询问家里老人,得知拆迁时,只是按当地统一普通土地标准给与了征地补偿,而像柚子这样的果树,并没有单独赔偿。我父母当时也有询问拆迁的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果树不赔偿。而我现在查看到的不管是09年的65号令,还是刚刚颁发的69号令,都有明确对土地附着物的赔偿标准。请问市长,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通过怎样的途径解决,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自贡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2-26 09:23

网友;
您好!
您留言反映卫坪镇征地拆迁中未对柚子树单独赔偿的问题,因没说明具体的村组,且无联系人姓名和方式,无法调查核实。
若您有疑问,可电话咨询8201340。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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