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眉山 » 市委书记胡元坤 » 调整2011年的绩效工资该不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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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咨询】调整2011年的绩效工资该不该补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02-16 15:52 已回复

李书记您好!
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了。2012年底,市委、市政府关心事业单位职工,从2011年起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但我们只补发了2012年的,2011年的单位领导讲市财政不负担就不能发,有这个规定吗?据我们了解,其他市属事业单位都补发了2011年的,这是为什么?
还有一个就是目标奖问题,事业单位的目标奖只能按主管单位职工的一半发放吗?为什么其他事业单位职工的目标奖都是比照主管单位的职工一样发放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2-28 16:37

网友:你好!
2013年2月16日,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眉山市委书记李静留言,反映“调整2011年的绩效工资该不该补发”的有关情况。眉山市十分重视,市人社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向你回复。
2012年12月,经市政府同意,对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标准进行了调整。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和市直机关工勤人员津贴标准的通知》(眉人社发〔2012〕273号)规定,市属义务教育学校按市直机关公务员第三步规范津补贴后的年人均水平加上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资额度的总和进行核定;市属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和市属其他事业单位按各职务层次对应的规范后津补贴年标准乘以各职务层次人数后的总和,再加上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资额度进行核定。调整后的绩效工资标准均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市属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总量,须先经主管部门审核,再按管理权限审批后,送市财政局核发。
由于网友为匿名反映问题,未说明所在工作单位,不能调查核实其所反映的问题,建议你按管理权限向审批部门反映,由审批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责成工作单位整改。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电话:38168563。
谢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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