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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咨询】求助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zzl123zzl  2013-02-06 19:36 已回复

尊敬的李佳书记:  
 值此2013新春来临之际,谨向您祝以节日问候。冒昧的给您发信息,实在是没有办法了!请求政府能体会一个普通百姓的痛处! 我是安岳县岳源乡人,长期在资阳上班,老家的房屋及耕地因修成-安-渝高速路被占,目前赔偿款被村长私扣4000.00元,父亲于2009年因高血压脑出血致瘫痪,而我长期不在老家,可怜的母亲现在是苦不堪言,电话告知我目前赔偿款仍被村长扣了4000.00未发,其实政府将钱早就发了,村长就是欺负我家无人而不发,目前不知如何办,而我也不知道如何办,也不知道该向谁投诉,无奈之下就只好求助于您,希望得到帮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安岳县岳源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3-08 17:00

尊敬的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反映高速公路占地赔偿款被村长私扣4000元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你所反映宝林村的占地赔偿款是由副主任指导分配的,不存在村长私扣4000元赔偿款的问题。你家包地人口为4人,实际人口为3人,高速公路占用你家耕地1亩、林地0.79亩、自留地0.3亩,所获安置费、土地费、人口补偿费共计40983.55元,其中0.15亩自留地为你奶奶所有,该0.15亩土地的安置费1305元和土地费2175元应由你父亲兄弟5人共同分配(每人696元),所以应从你家总补偿费用40983.55元中扣除2784元(4×696=2784)。你父亲几兄弟商量并签订协议同意由宝林村4社社长从你家赔偿款中扣除2784元,故你家应得补偿款为38199.55元,由于4组组长当时失误仅扣除983.55元,你家实得补偿款40000元,所以你家应退还1800.45元。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安岳县岳源乡人民政府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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