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店垭乡的一位农民,国家免农业税已经这么多年了,国家粮食补助款至今为止我父亲没见到补助款,后来说是农村信用社给扣了,因为之前交农业税的有一个几百元钱的贷款没还,请问农村信用社有权利直接扣除款项?就有权哪是否应该告知欠多少钱,这么多年就一直扣着国家的补助,难道父亲的粮食补助就一直就这样扣着?是否应该告诉我们具体情况,我一直在北京工作成家,对于老家这些情况不清楚,但是我觉得国家的粮食补助款是不是应该直接交到老百姓手里?怎么信用社就有这么大权力不告诉别人就领取了别的人钱。我在北京也咨询过,应该政府不可能把国家给农村的粮食补助直接给信用社,这当中到底什么情况,请查清楚,希望能在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这个问题,谢谢!
“匿名”网友你好!
你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何修礼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农户未能按时偿还信用社贷款的,须本人与信用社协商同意后可将粮食直补款用于还贷款,信用社均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存在信用社直接扣除农户粮食直补款用于还贷。你若反映情况属实,建议你留下具体地址、姓名、联系方式等,以便相关单位查证。
感谢你的留言!
南部县店垭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