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是双流县金桥镇金桥社区的一个农民,我在2012年3月增添了一个婴儿(儿子),并及时上户(独子)。但地方社区领导不给我儿子一点待遇(分田地)。(他们的回复:现在已经封户,新生儿没待遇,以前在的人死了都有待遇,30年不变!说是国家规定的。)请问领导有这样的规定吗?如果有那为什么我村队长给现在新手的婴儿又分了田地,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我儿子是不是该享有国家和地方同等待遇?这事之前反应到县镇府去过,但又被村镇府带回。希望领导能给无助的农民一个帮助。
最后祝领导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网友:您好!
经双流县金桥镇政府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2008年金桥社区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规定进行了土地实测,对所有的土地都确权到个人。2009年经过了产权制度改革。2010年又经过了土地实测,金桥社区按照还权于民,群众的事情群众做主的原则,召开了党员会、议事会、户代表会,通过了群众签字,最后确定2011年9月30日为金桥社区产权制度改革的时间节点,固化人口,对新添人口不再分配土地。故唐X全2012年3月增添的新生儿不能享受分配土地。金桥镇工作人员已于2月5日上午与唐X全电话取得联系,告知唐X全事情情况,唐X全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