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雷书记你好,本人钟学良(原铁路职工,现为农民)现年83岁,于1950年冬参加成都铁路局第一工程段工种为隧道石工。多年后因病查出矽肺病,单位让我回家休养,后经1984年再次确诊为矽肺病。矽肺证编号117号,片号2129V,发证机关成都铁路局。本人得病后多次寻找原单位,单位答复工伤费用及工资补助已转回我户籍地四川荣县,让我找政府解决,但是当地政府却答复不知此事,于是三十余年来我在单位和政府之间来回奔跑,原单位和当地政府相互推诿直到现在。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请领导在百忙中帮我这个百病缠身的老人查实解决。谢谢!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工伤费用及生活困难等问题,现由荣县民政局办理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是荣县精减退职人员,现居住在东兴镇白杨寺村6组。您反映您工伤费及工资补助已经转回户籍地荣县,经调查核实,荣县民政局未收到过任何精减人员的任何费用。您反映的老工伤问题,按照人社部门规定,工伤实行属地管理,应由您向原单位或工伤发生地人社部门咨询。
根据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政策规定,荣县民政局每月及时足额向您发放了生活救济金103.92元(邮政直放)。
若您生活困难,可向所在村组和东兴镇人民政府反映,荣县民政局将根据相关救助政策给予救助。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