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
你好!社区干部们在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加强社区建设,强化管理服务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文教,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本辖区内离退休失业及特困人员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大量突出的贡献,为我们市民办了不少实事和好事,他们常常为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加班加点、不辞辛苦忘我工作,居民们常常为他们毫无怨言的为我们服务而感动,然而最近我们才知道他们的工资却非常低,有些工作了近十年的干部每月只有1200至1400元的工资,他们的收入真还不如我们社区的保姆,保姆管吃管住每月至少工资都在1500元以上,作为一名市民我真为他们鸣不平,他们许多干部上有老下有小,现在物价这么高,真不知他们怎样生存,出于对他们的尊敬和同情,本人写下了这篇留言,建议书记能按照十八大提出的保民生的要求,关注他们,提高他们的收入,让他们也能过上好日子。想必通过增加他们的收入还能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更好的为我们广大社区市民服务。谢谢!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我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2012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增加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川办发〔2012〕60号),调整了全省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为此,区政府责成我局就社区干部补助标准事宜向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请示和反映。目前,我局已多次向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请示和反映情况,成都市相关部门正在联合起草文件,待成都市的政策正式出台后,我局将按照成都市规定的补助标准认真执行。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