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眉山 » 市委书记胡元坤 » 请问李书记本次各区县单位补发工资的标准是什么?应补发年限是否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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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咨询】请问李书记本次各区县单位补发工资的标准是什么?应补发年限是否两年?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01-21 14:06 已回复

李书记您好,我是洪雅县一名普通事业编制人员,月工资一千多元,绝对没有任何的灰色收入,我上有老下有小,在这样一个物价飞涨的时代,这一点点工资连养家糊口都难。很久以前就听说四川各市县要补发两年的工资或者物价补贴(具体怎么称呼不知,以下称工资),眉山市各区县也陆续补发了该工资。我天天盼着能早日将该补发的工资拿到手以解燃眉之急,可前两天来通知说洪雅县只补发一年的该工资,而且补发标准也很低,不知市上所下发的补发标准是什么,补发年限是多久?望您公开告知,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洪雅县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2-19 14:36

网友(周诚):你好!
2013年1月21日,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眉山市委书记李静留言,咨询“本次各区县单位补发工资的标准是什么?应补发年限是否两年?”的情况,眉山市十分重视,洪雅县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向你回复。
洪雅县财政局和洪雅县人社局按照《洪雅县实施公务员地区津贴补贴方案》、《洪雅县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方案》、《洪雅县基层医疗与公共卫生医疗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洪雅县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等文件,对洪雅县公务员、参公人员、义务教育老师、基层医疗工作者、其他事业人员、退休人员等类型人员,按照在职年人均4472.86元,退休人员年人均3131元的标准对不同群体、职务(岗位)层次进行了重新核算。执行时间从2012年1月1日起。
各地区提高的标准和执行时间存在差异,是由当地的财政供养人口和财政收入水平决定的。
谢谢你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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