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2013年开始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制定《双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改革实施方案》的同志没有按照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1〕29号)规定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制定,将绩效工资,变成了“大锅饭"。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领导赓即责成县人社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双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改革实施方案》是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制定并报市人社局核准的。方案明确了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发放时间、总量核定和具体发放办法。其中6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4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方案的制定符合省市指导意见精神和工资分配制度原则的,体现了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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