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乐山 » 市长陈光浩 » 沐川县高笋乡政府不按国家规定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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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沐川县高笋乡政府不按国家规定违规操作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01-07 23:45 已回复

我是高笋的一位农民,沐川县把高笋乡的地征用给开发商,我家的猪圈就在这个范围内,按规定他们应该赔偿的,开发商不仅不按国家规定赔偿,还威胁恐吓我们抓我父亲。我父亲是残疾人,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养猪,开发商为了修农贸市场,在我们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把我们的猪圈房给打垮拉,让我们断了经济来源,我们找高笋乡政府,政府不仅敷衍了事,还联合开发商乱来,没办法,我们上述沐川县政府,结果也是敷衍了事。后来乡政府,县政府来我们家威胁我们恐吓我们还扬言我们不签字就抓我父亲。今天喊我们签合同,合同都是一式两份或者三份,他们居然不给我们。国家那么重视征地拆迁的工作,为什么我们的国家人员联合开发商来欺负我们这些农民,我们该怎么办,还请您帮忙解决!谢谢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沐川县高笋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1-28 14:55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我们十分重视您反映的情况。现将您所反映的农贸市场建设过程中损毁您家猪圈及不按国家规定补偿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农贸市场建设中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是按沐府函[2011]40号文件精神执行的,不存在不按标准执行的问题。
二、您家猪圈房被损毁影响您家经济收入来源的问题。县国土资源局、县政法委及乡党委政府和业主曾多次向您父母作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同时也作多次协商,包括由业主另寻他处修建猪圈房等,因您家提出的诉求与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差距较大,而未达成一致意见。直至2013年1月7日,经与您父母、外婆等多次协商的情况下最终达成了还房拆迁协议,并当场形成协商会议纪要,您父母、外婆均在纪要上签字摁手印,猪圈房也于次日在您母亲、大舅的大力协助下实施了和谐拆除。
网民朋友,我乡的各项工作都离不开您和全乡人民的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并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向您表示真城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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