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成都绕城高速两旁200米绿化征地拆迁补偿的具体标准?
同志:你好!你的网民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成都绕城高速两侧200米生态带工程属市政工程,涉及我区大丰、木兰、三河等镇(街道)。此次土地使用实行租地流转方式,不涉及征收土地,但涉及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我区是按照新都府发[2010]9号文规定的标准执行,但省政府于2012年5月出台了川府函[2012]99号文,调整了拆迁补偿标准,由于我区实施细则未出台,所以仍执行新都府发[2010]9号文《关于印发新都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的标准。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