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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村你民联名强烈检举信
2012-12-19 14: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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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童家镇白果村9组村民,在此强烈检举开发商伙合村社干部利用欺骗手段骗取审批,侵占农民土地,用于修建门市与住宅,搞商业开发,我等村民脆求各界人事的关注和帮助,重视这个小地方的大问题。 1.2005年7月28日,村干部牵头,准备将我社土地318国道线童家段的农田出租给梁XX(开发商)使用,并叫来人对土地进行仗量,面积为4·8亩,又于当日下午在与梁XX签订一份租地合同,内容约定为租期50年,租金共计5万元…但本社其余社员对此事并不知情,之后该笔款额按划地人口每人600元进行了分配。2007年6月25日,梁XX伙合村社干部冒用15户村民以联合自建名义向县级单位提交申请,又于2007年7月30日开据虚假证明通过层层审核,上报获批,利用我社集体土地开发房产,该楼于2008年6月左右完工,对外进行销售,达到获利目的,此处建住房40套,门市17个。 2.2009年4月8日,梁XX与童家镇老酒厂职工达成协议并签订一份“集资灾后重建合同,以灾后重建立项搞开发建设,因扩建需要,将我社位于318国道线童家段老酒厂相邻的土地通过村社干部承包转让到手,并签订土地承包转让合同,此事该社社员基本不知情,但从该项目的实际占地情况来看,除老酒厂面积外,占用我社土地面积约四亩左右,上报国土局面积仅1·3亩(921平米),至于318线马路对面的蒙子土和盐车土是开发方计划后期修建的地皮,因各种原因还未修建。我社关于土地被占的问题,已有几波村民上访过,但职能部门的回复内容和实际情况存较大出入,不难发现其中猫腻,最终却侵害了农民的权益,造成了农民的损失,开发商冒用各种名义搞商业开发,多占少批,以租代征,两处共建住房130多套,门面47个,占地补偿:灾后重建每亩2.6万(含所有费用)。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此形为已严重违反法律法规,长时间的维权事情至今未得到解决,我们要求对占用后的土地重新仗量,超出部分按商业地价补偿给百姓,我们有必要知道哪些是国有土地,不要每次用地都说是统征地,我队土地本来就不多,占了一半了人钧才领了三千多块钱,被占地农户也没重新采地,为何要剥夺我们的权,为何要剥削我们的利,请重视,并解决百姓的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回复时间:2013-01-06 15: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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