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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已通过规划验收投入使用的小区车库顶上可以
2012-12-12 09: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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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您好! 再次反映武胜县五十米大街休闲广场美好家园小区内车库顶上的违法建筑一事。2012年5月,钜豪灯饰城杨老板、新时代歌城陈老板私自在小区院内车库顶上搭建房屋,业主向主管部门反映此事,几经周折后得到了部分整改,2012年11月初重建后现已堂而皇之投入商业使用了。美好家园系商住小区,2007年建成,院内规划建有五十多间平顶车库。众所周知,钜豪灯饰业主、新时代歌城业主两商户是为了扩大经营场地牟取暴利而在小区车库顶上建房的。县住建局因钜豪灯饰业主打着防漏的幌子而允许搭建1米多高的彩钢棚,业主们试问,防漏用得着挡风吗?有必要在车库里建一个楼梯上去吗?四周用得着砌砖墙吗?瞒天过海,现在“防漏房间”是用作了库房。新时代歌城业主把已经建成的楼梯间封闭改作它用,公然在门市后面车库顶上搭建五米多高的房间美其名曰营业需要改建“消防通道”,欲盖弥彰,所谓的“消防通道”实际上是歌城的“迎宾大道”。如此的“防漏建筑”和“消防通道”是通过什么途径变建成的呢?两家商户在高房价时代可谓生财有道,置广大业主利益于不顾,乱搭乱建,建设部门的领导为什么管不了?是不愿管,不敢管,还是有其它不可名状的原因?政府职能部门如果允许这样的搭建,那是否意味着下步其它业主也可以因生产生活需要在小区内车库顶上建房呢?值得一提的是,11月中旬,业主已经就再次违规搭建的问题数次向建设部门反映,没有工作人员来过问。已建成使用多年的小区车库房顶上建房,修修停停,整整改改,拆了又建,如今正式投入商用,这其中有什么蹊跷?如此建筑侵犯小区业主生活空间,破坏小区统一规划,有损小区整体美观,增加小区管理难度,影响小区邻里和谐,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如此搭建合法吗?如要合法化,必须经过哪些手续?政府部门又是依据什么法规批准的呢? 请书记百忙之中排忧解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回复时间:2012-12-25 17: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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