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书记 你好:我是眉山市彭山县的一位普通农民 ,今年9月22日我父亲因为颈部发现包块,在眉山市中医院确诊为食道癌转移 ,经过两个多月的治疗,花费了4万多块,也不见多大的好转.出院时只报销了%60。好像今年9月1日起,国家提高了癌症的报销比例。具体我们能报销多少 ,能得到些什么补助 ,还请李书记多费心,我代表父母及全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网友(胡仲刚):你好!
2012年12月4日,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眉山市市委书记李静留言,反映“2012年农村癌症报销比例”的有关情况。眉山市十分重视,彭山县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向你回复:
经查,你父亲在眉山市中医院住院,按照彭山县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在市级医疗机构住院按60%进行补偿是符合政策的。目前,彭山县根据眉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相关规定,已将食道癌纳入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特殊疾病补偿,补偿比例为70%。彭山县农合办已及时与你联系,将彭山县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特殊疾病补偿方案等政策向你作了解释。
感谢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