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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医疗报销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12-02 12:50 已回复

书记你好我是邛崃市冉义镇村民,我家小孩于2012年5月30日被狗咬,在冉义卫生院注射了狂犬疫苗,经询问工作人员可以报账我们提交材料后,不知为何至今都还没报下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邛崃市医保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12-31 16:51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冉义镇村民,我家小孩于2012年5月30日被狗咬,在冉义卫生院注射了狂犬疫苗,经询问工作人员可以报账我们提交材料后,不知为何至今都还没报下来
回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犬伤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问题,经邛崃市卫生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2012年5月30,您的小孩陈渝川因被狗咬伤到冉义镇卫生院注射狂犬疫苗(第一针),2012年6月20日接种完后,您将相关手续交到冉义镇卫生院报销犬伤门诊费用。在报帐过程中由于材料不齐全,致使医院于2012年8月7日将陈渝川犬伤门诊费用报销材料上报医保局时未通过(冉义镇卫生院按相关规定和要求是每季度报一次医疗费)。待手续完善后,冉义镇卫生院于 2012年11月12日将陈渝川的医疗费用上报市医保局。因此导致陈渝川的犬伤门诊费用推迟报销。
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卫生局《关于将犬伤患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335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犬伤处置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参保人员疫苗接种完成情况和提供的申请材料,认真核实参保人员享受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资格条件,并向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垫付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冉义镇卫生院已于12月6日向您支付了犬伤门诊医疗费用200元。
另外,在市卫生局12月6日向市医保局提交的一批犬伤门诊费用报销申请中,经查实有陈渝川的费用信息,市医保局已完成导入结算,已按工作流程进行了拨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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