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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求助信
2012-11-29 23:07:17
已回复
尊敬的书记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这封信。   我是2003年9月到成都三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工作,由于市政规划东调2007年搬迁于成都市青白江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创新路158号;2005年该公司在雅安天全购买县办企业元明粉厂,成立“成都三联天全化工有限公司”应用该名称在青白江工商税务注册,不符合要求,于2009年12月10日注册(四川龙翔纺织印当有限公司)本人从2003年9月进入该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2007年9月1日在本人的强烈要求下公司才与本人签订了三年合同,并承诺购买社保,直至合同期满后8个月公司一直未给本人购买社保和续签合同,公司的行为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在退休时能有所生活保障,于2011年8月与四川龙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向成都市青白江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于被申请人在青劳仲裁字(2012)第3号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被申请人拒不履行,本人于2012年4月9日向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递交后在2012年7月向青白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咨询,法官说对方同意解决;次月再次咨询时而执行法官说你们是否能协商解决我帮你们联系后,而后的几个月里多次向执行法官咨询而法官回答的理由是:我现在很忙,一会儿我跟你联系,这样至本年9月13日我再次给执行法官打电话咨询法官说无法联系上人,十月十二日在执行期超过六个月时再次咨询执行法官而法官说银行帐上无钱,而不可能去迫卖土地等一些塘塞的理由等,使人难以信服;在这期间执行法官从末给申请人告知执行情况而至今未给予解决。(据了解该公司正在未修建的空地上让其它公司修建化肥厂;四川龙翔纺织印染公司已停产并于十月一日把留厂的十几员工按每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已全部解决。为啥支付留厂员工的经济补偿有钱而不履行在法律上生效的裁决书呢?    我该怎么办?恳请领导来关心关心我们弱势群体的问题,让我们的合法权益也能得到保障吧,并希望得到领导的批示回复。    此致    谢谢             2012年11月29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白江区区委办
回复时间:2012-12-28 11: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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