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全民医保的本质是让工龄四十年的退休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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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全民医保的本质是让工龄四十年的退休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11-21 11:29 已回复

黄书记您好!出于无奈写信给你,请抽出时间听我讲一下我们的问题。我老公是原宜宾机械厂(国营单位)总工程师,1997年应双流华强实业公司邀请,通过双流人才交流中心从宜宾调到双流,现档案仍在双流人才交流中心。
我老公于1968年在宜宾机械厂参加工作,从92年起就按国家规定缴纳了社保, 97年调到双流后,社保由宜宾转到了双流。97年后由双流人才交流中心把他们一批人(大概有十个左右)作为一个单位,按事业单位的标准缴纳社保。我老公于92年到09年退休时,共缴纳了约五万元。结果到退休时,才知道只能拿基本养老金,而无医保。我老公每年缴纳的社保费是由双流社保局机关事业管理科计算好每人应交多少通知人才中心,再由人才中心代收代缴社保局。以前也没有任何人告知我们缴纳的社保费中无医保费。
我今年7月份到双流跑上跑下反应有关部门,也没得到解决办法。双流人才中心说他们查阅有关文件,上面只写了让他们代交养老保险,没让交医保。而双流社保局说国家政策可补交医疗保险是在企业编制内享受此政策,而我老公走得是事业编制,不能参照该政策。只能参加城乡居民保险。
我们一直理解的是交的是社保,里面就应该包含了养老与医疗。在国家强调全民医保的时代,居然还有退休的国家干部无医保。其次,我们辛辛苦苦干了工作四十余年,难道最后就落得个城乡居民的待遇吗?
现在医疗费用这么高,一旦生病我们怎么负担得了。 现在双流社保局和人才交流中心相互推脱,都说自己是按政策执行的。前段时间反应给双流县委,县委责成社保局解决。社保局回复县委说责任不在他处。还认为我们在网上反映是向上告状,解决不了问题的。
希望书记能处理此事,责成有关部门解决此特殊问题。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双流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12-14 14:51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赓即责成县人社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您丈夫名叫石X,于1996年到双流县华强公司工作,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托管在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并由人才交流中心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将其以事业身份参加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未涉及医疗保险。华强公司破产后,该人员仍然由人才交流中心以机关事业身份为其购买养老保险。2009年10月县人事局批准该石X同志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退休并开始领取养老金,但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1年底,成都市出台《关于解决成都市集体所有制企业等退休人员未参加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1〕546号),将未参保的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但该同志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退休不符合参保范围,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此,石X同志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均因身份问题无法解决。
因参保程序不由我县决定,我县已将该问题以《关于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纳入成人社办发〔2011〕546号文参保的请示》(双人社发〔2012〕213号)向市人社局作了书面报告。由于此类人员涉及全市其它区(市)县,市人社局相关业务处电话告知需进行相关研究再答复结果。目前,我县已派专人随时跟踪此事的进展情况。同时,我县已与您夫妻二人取得联系,就该问题进行了当面沟通解释,您二人对我县所做的工作表示满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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