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退伍的士兵。选择的是新的安置办法。我知道选择老安置办法的退伍士兵已经领到了安置费。而省政府也于2011年9月27日下发了关于退伍士兵新安置办法的文件。我想请问什么时候能够发放。。。!!!!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你来信咨询退伍军人发放安置费的问题,区民政局按照区委书记的指示,及时进行调查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的基础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前期,区民政局已在民政工作会上要求全区乡镇、街道对《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开展宣传、解释工作。目前,省政府已下发《关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的通知》(川府函〔2012〕218号)文件,待市政府出台相应的具体政策文件后,区民政局庚即开展相关安置工作和具体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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