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的城镇户口,一直在外打工,好不容易在外地买了房子,专门回南溪开无房证明,可是南溪房管局不开,也没有出具“南溪区房管局暂不具备查询群众有无房屋产权信息的条件”的证明。工作人员称“建设部有文件”;开具“无房证明”也是建设部规定,如果不能查询,希望主管部门出台“本地区房管局暂不具备查询群众有无房屋产权信息的条件”的证明,并在本区人员需要时发放。迫切期待尽快解决。
先生:
你好!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区领导留言反映南溪区房管局不给你开无房证明的问题,我区领导非常重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不开无房产权的证明问题
经查,由于各种原因,南溪区房管局暂不具备查询群众有无房屋产权信息的条件,因此不能出具房屋产权的相关证明。
二、处理意见及建议
建议你可根据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等三部委《关于规范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中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第二条“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纳税人、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登记作不良记录。
三、下步工作
针对以上问题,我区房管局将尽快完善查询条件,争取在短时间内能为你解决相关问题。若还有什么问题,请直接致电房管局,电话:3322021,或直接到房管局咨询,我们将热情为你服务。
附件:《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