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你好!
我是武侯区金雁路171号交大南苑的住户,我们小区的电动自行车收费是25元每月(不含充电,不论车型大小),而且那个守车人的态度极其恶劣。我在网上看了很多相关电动车收费标准,发现我们小区的收费远远高于其他小区,而且没有明码标价,也没有收费标准。
希望相关部门亲临调查并处理好此事。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晋阳街道办事处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该小区电动车自行车收费是25元每月,原因是物管公司和业委会签订小区管理服务协议里面规定的,该协议是通过小区全体业主大会同意并由小区业主签字认可,并由业委会在小区内进行了公示。
对该小区守车人态度极其恶劣事件,晋阳街道办事处已经要求物管公司加强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