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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楠格调小区非机动车停放乱收费现象相当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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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楠格调小区非机动车停放乱收费现象相当严
2012-10-29 14: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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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你好。我们是武侯区晋吉南路117号双楠格调小区的业主,该小区在小区进口处设立了一个非机动车停放点,该停放点不仅管理混乱,占用公共绿化地带停放车辆,而且存在严重的乱收费现象。自行车临时停放,一次收取费用1元,包月停放车辆按照平车和赛车分类收费,赛车收费高达每月12元,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收费标准更是高得离谱。而且该收费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完全是收费员说收好多就必须交好多。同时,收取停车费从来不给任何票据凭证,停车也不给停车牌,负责该停车点的工作人员说车子掉了他们是不会赔的。 按照《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加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成价费【2004】255号)文件规定,我们要求物管必须按照此规定做到: 一、自行车不分平车、赛车,统一执行一个收费标准。 二、非机动车的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成都市城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实行。 三、凡实施收费的非机动车停放场点,应按以下规定办理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单位所属停放场点(含学校),由主办单位凭以上手续到所在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四、凡实施收费的非机动车停放场点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在醒目处用成都市物价局统一监制的《成都市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价目牌》公示收费标准。收费人员应佩戴《非机动车停放场点收费员证》。 五、寄放车辆时,停放场点应向车主出具停车凭证。 六、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公告收车时间,严格按照《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加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成价费【2004】25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收费”。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对该处乱收费的现象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物管公告退还以往多收的月租费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侯区信访和群众工作局
回复时间:2012-11-20 16: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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