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双流区 » 结婚,迁户口的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其他 咨询】结婚,迁户口的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10-27 20:07 已回复

领导,你好。
我是双流县合江镇鹿林村人,现在想结婚,女方是广元人,农村户口,现在都在广元上班,不知道我们该在哪里登记结婚?需要什么手续,准备哪些材料?
结婚后想把女方的户口迁到鹿林村,该怎么办理?
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双流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11-02 16:34

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的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办理结婚登记请到夫妻双方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办理,办理时请带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三张两寸合影照、双方亲自到场进行办理。
关于市外人员投靠我市农村地区,前置条件是与本市范围内居民结婚后申请将户口迁入的。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办证中心当场领取);2、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当地街道、镇政府领取);3、投靠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6、投靠人原籍无职业证明(原籍属农村居民的不需提供);7、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8、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街道、镇政府出具的未享受低保证明,银行或社保部门出具领取基本养老金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