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
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我想咨询是所有的农村户口都要免学费吗?如果既是农村户口又是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不是在免学费的同时还要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在今年9月5号交的学费是不是要退回呢?
在此感谢党和政府的政策,也感谢你在百忙中还要处理这些疑问,谢谢!
网民,你好!
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政策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秦巴山区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通知》(川财教[2011]213号)精神,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在秦巴山区中职学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其中:公办学校为各年级全部学生,民办学校为一年级和二年级学生(即不含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均免除了学费。
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对中职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制度,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我县已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已实施了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加上因我县属“秦巴山区”之列,根据政策我县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县域内中职学生全部免除了学费。
因此,如果你的学生在我县中职学校就读,取得了中职全日制正式学籍,又是农村户口或县镇非农业户口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之一,既可享受免学费政策,又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目前,我县中职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收取了学生住宿费和代管费两种费用,根据武物费[2011]73号文件,住宿费为300.00元/生•期,代管费应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收取,可先预收,后结算的方式进行。据查,各中职学校均按要求进行收费,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感谢你对武胜教育的支持和监督,欢迎你继续关注武胜教育的发展。
武胜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