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牛尾乡骑龙村道(小地名:南厂沟)修建一条到宜宾(黄荆坝)的公路,对百姓而言,是一件大好事。但对于修路,百姓都同意无偿提供相关土地(耕地和退耕还林地),但土地上的相关作物,是否有赔偿,相关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当得知要修建公路,我们老百姓为了配合修路,都有两季庄稼没种了;但退耕还林地里,在10年前都种下了经济林木(香樟树、竹子等),这些将如何处理?怎么补偿?
网友:
您好!
您留言反映村道建设征地赔偿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由自贡市贡井区牛尾乡人民政府办理答复如下:
经牛尾乡骑龙村道修建一条到宜宾(黄荆坝)的公路,对村民而言,村民都同意无偿提供相关土地。咨询土地上的相关作物,是否有赔偿,相关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0年前都种下了经济林木将如何补偿?
经查,您所反映的这条道路是村道。对于该村道建设的各项问题,您村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了讨论,相关问题包括赔偿问题是按照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进行处理,如您对赔偿问题不清楚,可以直接向您村村民委员会咨询。也可以与我镇联系(电话0813-6450105),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