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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咨询】路政执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10-12 14:28 已回复

曾书记:您好!
我是东兴区石子镇一名大车司机,为石子一家砖厂拉煤。从吴家到石子短短两三公里的路,却走得提心吊胆。因为内江路政经常在这一带转攸,一旦逮到,就开出一到三千不等的罚款,说是这条道只能承受不超23吨的车,也没有规定是几轴车。既然这样,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拉石子,河沙的三轴车,最少也有40吨的大车从内江到白合,石子,吴家,况且经过三中队超限站只要交50元就通行无阻。走同样的一条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区别。还有就是其它地方对大车有规定,比如重庆,人家两轴车26吨,三轴车39吨,四轴车52吨。这边没规定,逮到就是一个遭。而且还不能有怨言,否则你以后就别想在这条道上跑。想请问书记,这边的规定到底是怎样的,这样的滥罚款真的是伤不起。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1-23 15:45

谢方军您好,您反映的市路政支队执法问题,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了以调研员杨玉生牵头,巡查科人员参加的调查小组,对谢方军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及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谢方军网上留言反映的问题
谢方军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东兴区内吴路的超限运输处理标准是车货总重不超过23吨,没有按轴载标准执行;二是处理不公,对部分超限车有收50元就放行的现象;三是内江和重庆超限治理的标准不一样。
二、调查核实的情况
1、内吴路属东兴区路政大队管辖公路,是东兴区一条跨地区的重要县道公路,沿线涉及十个乡镇50万老百姓的生产生活。限载23吨是根据《公路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内吴路由内江市交通勘测设计院设计,其设计标准为山岭重丘二级,设计荷载:汽-20吨。而东兴区路政大队在开展治超运输治理工作中的载荷限定是严格按照四川省交通厅有关超限治理的规定办理的:即二轴车车货总重20吨、三轴车车货总重30吨、四轴车车货总重40吨、五轴车车货总重50吨,六轴车及以上车货总重不超过55吨的规定执行。但在内吴路上行驶的运煤(砖厂烧砖用)车辆,是两轴至四轴不等,车货总重在35吨至63吨之间(以检测数量为准),属严重超限运输,给公路安全和保护造成极大威胁,对此,东兴区路政大队严格按照《四川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对于恶意超限的车辆实施了严处重罚。
2、东兴区路政大队三中队在高桥设置临时治超点,主要是为了保护高桥桥梁安全。内吴路k5+209.43 高桥大桥受内江市东兴区交通运输局委托由四川川交道桥实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4月18日对高桥大桥进行检测评估,检测结论为该桥承载能力为20吨。凡经过高桥治超点的超限车辆都是严格按照超限运输管理执行的,对于超限运输车辆都是卸载至规定值后,根据超限吨位和运输距离按标准收取50元至100元不等的路产补偿费才予于放行。不存在交50元就放行的现象。
3、重庆和四川是不同的两个省,治理超限运输标准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并结合本省实际而定的,两省在治理超限运输标准上是有差别的。东兴区大队是严格按照四川省交通厅川交法【2004】97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系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开展治超工作的。
三、处理情况
1、对东兴区路政大队治理车辆超限运输工作进一步加强指导,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治理超限运输的执法行为。
2、东兴区路政大队要认真检查在治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超限运输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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