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绵竹市剑南镇一名居民,26岁,已婚,在外打工,一直无住房,现在住在母亲农村住房里。
主要情况:父亲是城镇居民,早已下岗在家,现在在打散工维持生活。以前就因为城市无房挂靠在别人户头上,去年我结婚后才转至在我的户头上,母亲是名农村户口,种田维持生活。
现在想申请绵竹优惠政策住房一套,2010年居委会说已婚可以申请住房了,办好手续后以种种借口不了了之,没有申请的机会,现在一直在外租房生活,想在绵竹申请住房,希望领导关注了解,谢谢!
李凤华同志:
你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并责成剑南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剑南镇与你本人进行了联系,得知你现在在外地打工,想回绵竹,但是没有居所,想请政府解决一套公租房或者廉租房。
剑南镇城建办工作人员向你明确告知:公租房和廉租房的此次申请工作还未展开,申请的政策也在进一步制定中。如果你符合政策,剑南镇将及时为你办理申请两房的相关手续。你本人最后表示对剑南镇的解决方案很满意。
谢谢你的理解与支持。祝生活愉快!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