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乐山 » 井研县 » 已享用过过渡费能否再次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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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已享用过过渡费能否再次享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09-23 03:07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我想请问哈我之前在成都青白江享受过农转非也享受了过渡费。现在我户口在井研县研城镇日月山庄被迁地点不知我还可不可以再次享受过渡费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井研县研城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10-24 09:00

网友您好:
关于日前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反映咨询已在成都青白江享受过渡费,现户口在井研县能否再次享受拆迁安置的问题,现作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川办函〔2008〕73号、乐山市人民政府2006年6号令、2008年第8号令等法律法规,并结合井研县研城镇《2011年征地拆迁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因你户籍在迁入我县征地拆迁村组之前在成都青白江进行农转非,也享受了当地征地安置和相应的过渡费,故不能重复享受征地拆迁安置。
请你理解和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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