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农村户口,买了新农合。在大树镇中心医院顺产一名女婴,花费1170元。我的住院医药开销发票被我妈洗衣服烂了。我去医院补办住院医药开销发票,医院职工说要在出院手续上须院长签字才能补办,我去医院找院长3回请院长签字。院长第一次说我不保管好发票叫我过几天来。院长第二次说我不该洗烂发票叫我过几天来。第三次说我不保管好发票又叫我过几天来。到底是什么用意明说嘛,是不是我给了好处给你,你就给我办。要几百块钱嘛。什么医德。什么品性也配当院长。
网民朋友:
您好!
关于您需要在达县大树中心卫生院补办发票一事,请尽快前往我院办理。联系电话:13982860605。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大树镇中心卫生院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