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是本县农村户籍,今年63岁,不知道是否可以享受新农保政策?具体该怎么办理手续?谢谢!
网友:
你好,我县已于去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根据岳府发〔2011〕49号文件第六条待遇领取条件规定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可从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可以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养老保险费,累计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