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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投诉成都市第四幼儿园违反成都市《幼儿园安
2012-09-05 10:08:50
已回复
我认真阅读了成都市《幼儿园安全管理基本标准 》,其中,对托班(2-3岁)的人数有严格的规定,全日制托班人数不得超过20人。 而今年成都市第四幼儿园托班共四个班,1,2,3班人数都在35人以上,最为严重的是4班,人数达到47人。每班老师2名,保育员2名,四班唯一多配备一名完全没有经验的助教。 请问,4个成年人如何管理照顾47名完全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幼儿????? 请问,这种严重违反《幼儿园安全管理基本标准的》情况上级部门是不知道,还是默许?? 请给家长们一个实际有效的解决办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成都市金牛区委办公室
回复时间:2012-09-18 08: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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