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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咨询】蒲江有人焚烧垃圾致使空气受污染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08-26 09:29 已回复

领导好!我是龙韵华庭的住户,(往朝阳湖方向的桥头)河对面有处收废品的,经常焚烧垃圾,弥漫的臭味道让人无法忍受,我曾经亲自去此处打过招呼,叫他们不能私自焚烧垃圾,但他们以垃圾无法处理为由,至今一直每天焚烧。焚烧垃圾会产生最强的致癌物质--二恶英,二恶英的危害性,想必领导们是知道的,其严重后果也不言而喻。长此下去,不仅蒲江人民的身体健康会受到极大的影响,而且被破坏的环境在上百年内是无法消除的。此事关系重大,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此事。蒲江正在创卫生城市,蒲江也历来以空气质量优良为自豪,真不希望焚烧垃圾的事情将一个美好的蒲江焚毁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蒲江县城市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9-04 16:36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收悉,非常感谢您对蒲江县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经现场调查,发现共有3处焚烧痕迹,其中:一处为原废品回收点业主刘瑞金在8月3日搬迁时焚烧残留废物所留下(该再生资源回收点已搬迁,场地于8月4日起闲置至今);一处为鹤山镇梁江村1社村民刘兆有(房东)在原再生资源回收点搬离后于8月23日打扫场地、翻盖房屋时焚烧树叶所所留下;还有一处靠近蒲江河边,经了解疑似社会闲杂人员约在8月25日焚烧所至。
二、针对以上事实,三部门对该问题作出如下处理:
1、对原废品回收点业主刘瑞金和房东刘兆有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其保证绝不发生类似焚烧行为,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2、城管、环保、鹤山镇等相关部门加强巡查,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立即查处,同时责令房东加强对房屋及其周边环境的管理,防止流浪、乞讨人员进入场地,发现有焚烧行为及时制止;3、商务部门加强对废品回收站点的行业监管,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不再发生类似行为;4、环保、城管、商务等部门及镇、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知晓焚烧垃圾的危害性,做到不焚烧垃圾影响环境,发现焚烧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如发现类似情况,请直接拨打投诉电话:028-88533669.


蒲江县城市管理局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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