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嘉陵区 » 咨询农村社会保险政策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其他 咨询】咨询农村社会保险政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08-23 18:13 已回复

尊敬的区委书记:
我是在外游子,每次回家,感受到家乡的巨变,都对各位领导的勤政和辛劳心存感激.
此时,有一政策资询,不胜打扰,敬请回复。
现在说实行新农保政策,我想知道具体的施办法及如何办理。我们家是在七宝寺镇如来庵村,我父亲今年55岁,母亲今年52岁,父亲持有残疾二级证,我是独生子女。像我们家这种情况在办理新农保后享受怎样的待遇?请书记百忙中回复一下,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嘉陵区群工部(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9-03 11:51

“匿名”网友: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高度重视,立即交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
1、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保。
2、待遇领取条件: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加缴费。
若还有疑问,请你咨询嘉陵区农保局,电话号码为0817-3637688,希望你满意。
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嘉陵区群工部(信访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