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大义乡三村四组龚发均,现年62岁,于2011年10月在四川省肿瘤医院做了食道癌切除手术,手术费加化疗费接近七万,县新农合报销了两万多。由于病人属于带病退伍老兵,现享受每月接近三百元的带病退伍军人补贴,听说县民政还能报销一部分,但把报销材料交到大义乡管民政事务的人士手里以后就迟迟没下文。由于大义乡离县城较远,当初办理退伍军人补贴账户时涌兴邮政储蓄的员工误把账户名龚发均写成谯发均,一直没更正,不知是不是这个原因。病人老伴因结肠癌已于2012年4月17日去世,现独居。由于病人失去劳动能力,一直靠子女接济为生。切盼领导答复
网民朋友 :
你好!
你的留言我们收悉,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组织了以副乡长肖前春同志为组长,信访办同志为成员的工作组,对你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走访、了解,根据民政部门解释:医药费报销分季度或半年报一次,因此你反映的庙沟村龚发均的医药费10月中旬才由乡民政办统一报送。乡民政办已与龚发均本人取得了联系,请你放心,我们一定办好。
渠县大义乡政府
210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