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林业局国营苗圃职工张明田于2009年6月1日因病去世后,按照有关政策应得的丧葬费抚恤金计22618.4元,三年来,张明田的老伴已年近8旬,拖着带病的身体先后找彭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彭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09彭州执字第845号》),所有官司都是赢,就是拿不到这2万多元的“买命钱”!一位默默无闻苗圃工人,为林业事业奉献了一生,却得到这样的结果! 他的老伴每当谈起这事都是潸然泪下……,”连丧葬费、抚恤金都拿不到?让逝者如何瞑目?让生者如此凄惨?希望好心人能够帮帮他的老伴!恳请市委书记大人可怜七旬老妪,为民做主。。。为了明天不再发生这样的悲剧。。。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彭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下属国营苗圃拖欠职工部分丧葬费、抚恤金的问题,经彭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网友反映彭州国营苗圃退休职工张先生死亡后未按政策领足丧葬费、抚恤金一事属实。彭州市苗圃属彭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生产经营、财务、人事等均由苗圃自主,1995年落实家庭式承包责任制后即没有了收入来源,如按政策支付给死亡职工的丧葬费、抚恤金确实难度较大。
事后,彭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已会同相关部门于2012年8月13日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并于当日将拖欠的丧葬费、抚恤金13609.20元全部支付给张先生家属,其家属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