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书记你好!我想问下宣汉县老文武学校韦先翠联建房—事。 修建方罗轩红于2007年动工,2008年完工交房。当初购房合同上修建方罗轩红承诺由他办理房屋产权。但到现在为止,迟迟未办理。请问这房子是否能办到房屋产权。谢谢!
网民朋友:
你好!
留言知悉。我局高度重视,相关股室立即调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屋竣工后应首先办理初始登记。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办理初始登记须提交以下手续: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6、房屋测绘报告;7、其他必要的材料。至目前为止,建房人韦先翠和罗轩红未向我局提出初始登记申请,我局也不清楚他们拥有的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具有哪些建设手续、需要完善哪方面的资料。
二、因你在信件中未提供电话号码和联系方式,我局不能更好地针对其建房情况作出明确答复,望你能及时到我局咨询了解。
咨询电话号码:0818-5223549
宣汉县房产管理局
201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