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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咨询】乱收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07-17 18:22 已回复

县书记你好;
我是乐善镇红花村,村民,请问当官是不是为老百姓办事,我为了打一个证明,在村上盖一个章,还要到镇上 ,余书记那里去签一个字,还要买100元意外保险才签字,不买不给签字,不签字就盖不了公章,还说以后不管是谁,只要来打证明都要必须买保险,他说是你们上面规定下来的,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这不是为民办事,而是在喝老百姓的血,忘书记能给我们老百姓做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乐善镇党委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8-07 16:55

网民:你好!
  你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红花村村支部书记由乐善镇下派的事业干部余建林担任,因该村委会主任杜文均今年身患重病,无法继续工作,其相关工作由余建林暂时代理。根据武府办发[2012]7号文件精神,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指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是针对低收入农民最迫切的意外、伤残以及死亡等风险的保险服务。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2012年按家庭户为单位,每一家庭交保险费100元,可获得80000万元的保险保障,是一项利民政策。
  据查,红花村在村民需要签字或是盖章时,该村三职干部都要向来办事村民宣传关于农民小额人身保险相关政策和投保方式。但都是遵循自愿投保原则。可能在政策宣传解释方面不清楚,或是工作方法方面欠妥,使得村民产生误解。如果一经发现有乱收费或强制收费行为以及存在不买保险就不签字或是不盖章的问题,将予以严厉禁止,并对当事人给以相应处罚。如有上述情况之一的,欢迎你随时拨打乐善镇纪委联系电话:0826-6360022。
  今后,乐事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内部管理,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大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力度,积极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小额保险的目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促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请继续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

                      乐善镇党委政府
                      201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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