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圆的土地补偿是怎么算的,那么低。难道每亩年产值还没有一千元,补偿款+安置费就一万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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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征地附着物及拆迁各类建(构)筑物补偿标准讨论结果的情况报告》(盐府【2007】2号)文件规定,工业园区月圆村之前隶属我县麻秧乡,麻秧乡的土地级别属于Ⅱ类。工业园区征收耕地当期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平均产值按1036元/亩的标准执行。
二、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该地区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平均产值的10倍计算,其它土地减半计算;该地区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平均产值的6倍计算,其它土地减半计算。按此计算其征收一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1036元/亩×(10+6)=16576.00元/亩。
三、工业园区将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安排部署,严格执行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规定,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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