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盐亭县 » 土地征收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拆迁 咨询】土地征收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07-15 10:37 已回复

月圆的土地补偿是怎么算的,那么低。难道每亩年产值还没有一千元,补偿款+安置费就一万多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盐亭县网络新闻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7-26 09:50

网友您好!
您在互联网留言收悉,特回复如下:
  一、根据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征地附着物及拆迁各类建(构)筑物补偿标准讨论结果的情况报告》(盐府【2007】2号)文件规定,工业园区月圆村之前隶属我县麻秧乡,麻秧乡的土地级别属于Ⅱ类。工业园区征收耕地当期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平均产值按1036元/亩的标准执行。
 二、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该地区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平均产值的10倍计算,其它土地减半计算;该地区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平均产值的6倍计算,其它土地减半计算。按此计算其征收一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1036元/亩×(10+6)=16576.00元/亩。
三、工业园区将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安排部署,严格执行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规定,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谢谢您的留言,感谢您的监督和关注。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