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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咨询】咨询沐川县卡防坡收费站、黄丹收费站是否取缔?投诉收费站迟迟不撤?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06-30 23:48 已回复

唐书记你好!感谢你在百忙之中看到我们反映的事情。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共同发布《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1年6月2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对违法设置或到期仍然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项目及收费站(点),要立即停止收费,撤销站点;降低偏高的通行费标准;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实施检查或收费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等。

1.沐川县卡防坡收费站,我们居住在舟坝一带的老百姓到沐川办事,短短十公里就要收费10元,有时一天过几次,往返的费用超过了出门务工挣的血汗钱。而五马坪监狱往沐川方向200米不到,路面太烂了,私家车无法通行,交通部门迟迟不维修,不符合收费标准,路面太差。
2.沐川县牛尾沟收费站,我们居住在舟坝一带的老百姓到黄丹办事,也是离开沐川的必经之路,我们短短几公里每天往返也都要出几十元,试问一下,这些收费对我们本地人每天必经出入之路合理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乐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7-19 15:05

网友你好:
感谢你对乐山交通的关心,现就你反映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沐川县卡防坡、黄丹收费站是在经省批准设置合法收费站点
卡防坡收费站是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乐山市收费还贷公路实行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具体事宜的批复》(川交公路[2004] 119号)文件批准,在国道213线卡防坡设立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项目收费站,收费标准一类车10元/车.次,收费期限至2024年7月5日止。
黄丹收费站(即网民所指的牛尾沟收费站)是经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103线乐山沙湾至新华月儿岩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川交发[2010]19号)文件批准,在省道103线沐川黄丹设立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项目收费站,收费标准一类车10元/车.次,收费期限至2026年12月11日止。
二、普通开放式收费公路实行的是过站制收费
因地方收费公路是开放式的,车辆在收费公路上行驶的实际里程无法准确计算,如相对按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收取通行费,就会增加收费站点,这样既不符合国家规定,又不利于车辆快捷通行,为减少收费站点,规范收费管理,省政府对地方开放式收费公路统一作出明确规定,即实行“过站式收费”。即当车辆过往收费站时,无论其行驶里程的远近,均应按核批的收费标准缴纳车辆通行费。同时,为方便收费站附近群众出行和减轻其经济负担,收费站均采取“通行月票”的方式给予一定优惠。收费站附近车主可持相关证件前往收费站咨询是否符合月票办理资格。
三、卡防坡、黄丹收费站是否撤销,还待省政府统一部署
按照四川省《关于印发四川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交发[2011]20号)规定,我市对收费公路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本着“自费撤站,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宗旨,在全省未正式决定统一取消二级公路收费前,经市政府同意,报省交通运输厅、发改委、财政厅批准,于2011年12月30日和2012年1月20日分别撤除了高山铺、峨九、金口河、青衣坝、桥沟、丰都庙收费站。
2009年,国务院在《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0号)文件中指出“西部地区是否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自主决定”。四川省属于国家西部地区之一,因此,在省政府未正式决定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前,我市其余收费站仍将按照省批准的标准来收取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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