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书记:
你好!我是宜宾市翠屏区邱场乡人,是2002年毕业的中专生,毕业后一直没有固定工作,现在家务农。对于四川省1995-2002年强行农转非的大中专学生,我们的户口为什么不能转回原籍?从1995年后就没有分配,对于没有固定工作和住所,现长期在家务农,户口却不能非转农。2003年四川省公安厅出台了2003年以后毕业的可以转回原籍的文件,1995-2002年毕业的成了历史的弃儿,我们受到及为不公的待遇,计生、土地、小孩户口、上学等一系列问题无时无刻不困扰着我们,我们成了真正的户籍幽灵,城镇化的埋藏品。请市委领导多关注我们这类弱势人群,盼望早日有相关政策出台,谢谢!
邹松成: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杨冬生书记留言反映1995-2002年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经调查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厅治发[2011]199号])精神,2003年以后(包含2003年)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对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其户口可迁回原籍。对其中入学前系农村户口,本人自愿迁返原籍农村且从事农业生产、居住在农村家中满1年以上的(含1年),经原籍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同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将其户口迁回原籍落农村户口。据此,因你系2002年毕业的中专生,故不符合迁回原籍入农村户口的政策规定。如若你在生产生活方面存有困难,可直接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请求帮助。
再次感谢你的来信,祝你能安居乐业!
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