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64岁,身患癌症已四年,我和爱人两人养老金每月共四千多点,近一年来在四川省肿瘤医住院治疗,医保不能报销的医疗费用己近十万,虽然儿子支援点,为了让老伴活下去,眼下的治疗费仍差不少,请问黄书记,我的情况能否申请政府的医疗救助,我们是高新区常住户口.
网友,您好!您留言咨询有关医疗救助的问题,经高新区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调查了解,根据《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高社发[2009]184号)文件要求,将户籍在高新区,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50%以内的低保边缘困难群众纳入教育、医疗等专项救助范围,按当前高新区低保标准330元/月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须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495元的边缘困难家庭。经肖家河街道办事处及永丰社区工作人员入户调查,网友两人每月养老金4200元,不符合现行医疗救助政策的救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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