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红林市长.你好我向你反影一个问题行吗?从6月1日执行的禁摩令.我和一批老年骑游队的人向你反影一下.这个禁摩令不知是谁起草方案?简直是不切实际情怳.还要执行。为什么我要这样说呢?如我们这些人戶口是五城区的.家住二环路至三环路之间。摩托车行驶证.驾驶证.手续都齐全。唯一就是无入城证了。如这个禁摩令不准在三环路上行驶.交警查到罚款和扣分。那我们怎么办呢?总不能把摩托车推起走到绕城路外再骑吧。这是个实际问题呀,我们作为是成都的市民建议修改禁摩令。第一.二环路含至市中区心应该禁止。笫二.如是成都车籍的川A可以在二环路至三环路上行驶。要限摩托车也可以限外地的.如不是川A就不能在此区域行驶。我们这些老年骑游队人的人员都是老同志了.唯一爱好就是骑摩托车旅游祖国的大好河山了。昐市长百忙中过问一下行吗?
网友:您好!
随着成都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摩托车等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经成都市交管局调查,截至2011年底已达93万辆(其中中心城区范围内7万辆,郊区(市)县已达86万辆),使得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不仅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也直接造成了出行难、停车难等交通问题,有必要对法规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以“全域成都”的理念统筹城乡摩托车管理工作。1997年5月通过并于2006年修订的《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再次进行修订,于2012年6月1日起正式生效施行,《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禁止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在本市中心城区道路上通行,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除外。中心城区为包括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和其他区县伸入绕城高速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区域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实行摩托车限制通行,排量为100毫升、125毫升、145毫升等,还有50毫升以下的轻便摩托车在持有入城证的情况下,可继续在城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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