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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三农 咨询】关于户籍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05-27 23:40 已回复

尊敬的县委书记:
很抱歉在你百忙之中还来打搅。我是02年中专毕业的。上学时按要求把户口转到了学校。毕业后没有分配工作户口退回原籍(灵鹫镇青羊村六组)。当时也没有去关心户口的性质。直到换户口本才发现我和老婆孩子都是城镇户口。之前一直都认为自己是农村户口。妻子也是农村户口迁过来的。之前都一直有交农村医疗保险之类的。我想咨询你一下。像我这种情况还能不能转回农业户口。毕竟我们一家人都生活在那里。也有务农。我们也并没有在外买房和做生意。平时在外打工,农忙时有时回家。村里也一直把我们当村民。我希望能做回农村户口。村上也同意。请问可以吗?要走哪些程序。



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营山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6-18 17:10

网友:
您好!您好留言反映的关于户籍的问题收悉。现县公安局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户政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的意见》(川公发[2009]58号)规定:“4、关于城镇居民要求转为农村居民的问题。在政府没有出台新的规定之前,城镇居民一律不予批准转为农村居民。目前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3〕4号)的有关规定,允许2003年以后(含200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本人自愿迁返原籍农村,且从事农业生产、居住在农村家中满1年以上的(含1年),经原籍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同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将其户口迁回原籍落农村户口”。“从事农业生产”是指“有土地耕种,并实际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根据以上规定2002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无法迁回原籍入农村户口。
感谢您的留言!


营山县公安局
二0一二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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