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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顺和横街中华名园门前晚上跳坝坝舞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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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顺和横街中华名园门前晚上跳坝坝舞噪
2012-05-23 11:26:07
已回复
您好,领导,在中华名园三期和一期门前小空地,每晚19:30--22:00很多人,同时几组音响在此相比拼高音播放跳舞。当前跳舞健身成风本是件好事,这样的但跳舞用的音响高亢扰民每每发生,让周边居民尤其学生无法在家安静看书看电视、休息.根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 2.《四川省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 社会生活活动噪声管理 第十七条 除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大型集会、游行庆祝活动及抢险救灾等情况外,城区禁止使用高大声响的喇叭。3.《成都市环境噪声(震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使用电视机、收录机等音响设备,其声级必须符合所在区域环境噪声允许标准。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工作和学习。依据这些法规条例这事情就应该禁止.但已经多次投诉至公安局、辖区派出所、城区环保部门等,但都敷衍管管或借口不属于自己管辖权范围终没人管。我们就不明白,明文规定,类似问题由公安机关负责管理,怎就成了不关事呢??!请书记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大领导大官员,希望你们百忙之中抽个晚上时间深入武侯区顺和横街中华名园三期4栋3单元的各居民家一起感受他们的“幸福”生活,分享广场给他们带来的震耳欲聋的音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侯区信访和群众工作局
回复时间:2012-06-14 1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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