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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物价涨了领导们拆迁也要与时俱进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05-05 21:14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我是成都市龙泉区西河镇鹿角社区的村民,因“南汽东移”我们村将会被征用,在2012年物价飞涨的今天,我们龙泉区给我们的拆迁补偿仍按<龙府发[2004]90号>文件执行。我想问一下2004年的生活成本是多少?想在的生活成本是多少?2004年工人最低工资是多少?现在又是多少?我家有5亩地全是盛果期的葡萄按去年的价格每亩能卖1万多,我父母都是地道的农民每年就指望这点收入。拆迁赔偿才8000千一亩的青苗,如果我们的领导是经过调查给出的标准我无话可说,可那是按的2004年的标准,中央不是说征地不能让老百姓的生活降低吗?难道让我们拿到征地补偿后穿越回2004年吗?对城市建设我们相当的支持,可是我算了一下我家的全部征地补偿也就10多万,我父母都是40多岁的农民离拿到社保还有10多年,这10多万能让他们的生活得到保障吗?3年后的安置房装修钱又在哪里?我真的不希望看到城市发展好了,受苦的还是农民。我们不要求能像沿海城市那样靠拆迁暴富,但我们也不希望拆迁让我们的生活变得一塌糊涂。我相信这也不是你们想看你到的。希望政府能为群众着想,让和谐社会更和谐。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西河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5-30 17:29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留言反映“拆迁补偿政策”的问题,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镇所有征地拆迁项目均严格按照龙府发[2004]90号文件要求落实被拆迁农户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对被拆迁农户进行住房安置。相关补偿标准符合我区当前农户农作物年均产值水平及房屋建筑材料水平。该文件是经区委区政府切实结合我区实际,深入调查后制定和落实的,具有切实可行性。
1、关于青苗补偿标准。按照龙府发【2004】90号文件规定:对非农业建设征地青苗补偿标准为1330元/亩,果树(盛果期)补偿标准为:最高8000元/亩,最低5000元/亩。其他塘堰、苗圃等补偿均按文件标准执行。该补偿标准与省市执行标准基本一致。
2、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补偿按照龙府发【2004】90号文件规定,对非农业建设征地楼房补偿标准为:最高300元/㎡,最低220元/㎡,其他建筑物及构筑物补偿均按文件标准执行。住房安置标准按照龙府发【2004】90号文件规定:“由拆迁安置单位按人均3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住宅进行安置。每户安置房超出人均35平方米的部分,由住房安置对象按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该安置房价格向安置单位交付房款;安置房面积人均不足35平方米的,不足部分由安置单位按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安置房价格给予补偿”。对被拆迁农房进行全额补偿不作抵扣。
而川办函[2008]73号文件规定的住房拆迁安置标准为:“实施征地拆迁,政府提供的基本住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每人30平方米。被拆迁的农户在基本住房建筑面积内不支付购房费用,也不享受原住房拆迁补偿。原被拆迁住房面积超出基本住房面积的部分按附着物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3、关于执行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我镇严格按照成府发【2009】31号文件要求,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确保每位被征地农民都能按要求享受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及医疗救助。
经综合比较,我区现执行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更有利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处理情况
我镇于2012年5月14日下午约见了来信人。该网友为鹿角社区5组村民,全家有岳父、岳母、妻子、女儿共计5人,本人与妻子在我镇上游菜市场做服装生意,岳父岳母在家务农。网友所反映的征地项目为正在实施拆迁的汽车贸易项目,网友家庭属拆迁范围。
征地拆迁后,按照我区现执行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网友一家可获得青苗及其附着物、房屋及其建构筑物拆迁补偿费10万余元。按照川办函【2008】73号文件,本项目征收土地后该组人均可分配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5万余元。网友家庭实施征地拆迁后一次性可获得拆迁补偿35万余元。
关于网友反映的社会保障问题。经调查,其岳母今年49岁,岳父今年51岁。按照成府发【2009】31号文件规定,养老保险费将由被征地农民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个人缴费部分,从其所得的安置补助费中直接缴纳,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足。被征地农民参保时,已符合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及以上人员)到龄次月即可领取养老保险金;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按照从16周岁开始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的规定,一次性缴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因此,网友所在的鹿角5组项目征地后,其岳母一年后年满50周岁时、岳父9年后年满60周岁即可领取养老保险金。其网友本人及其爱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加养老保险,进行续保。
关于网友反映的安置房房屋装修问题。按照政策,网友一家可获得安置住房175㎡(人均35㎡),将统一被安置在我镇滨西社区农民集中居住区,该安置房为水、电、气、光纤、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的入住房,网友可不进行装修直接入住,也可简装入住。
经与网友进行政策宣传、解释说明和沟通了解,网友表示满意。
三、下步工作打算
经与网友沟通,现本人及其妻子均无固定职业,收入不稳定,家庭负担较重,为妥善解决网友的实际困难,我镇已积极协调鹿角社区、镇民政办、劳动保障所,根据网友的家庭情况,镇村两极将通过“1+1”结队帮扶、临时救济及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等形式进行帮助。
为进一步做好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工作,目前,我镇正在认真收集群众意见,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群众的合理诉求,力争使被征地拆迁群众能更快享受到更加完善的补偿政策。
尊敬的网友,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如您对上述回复还有不清楚不满意的地方,或者还有其他要咨询的问题与建议,欢迎继续与我们联系和沟通,我们将为您做好解答。(西河镇党委书记崔浩:13882101867)
祝您生活愉快!




西河镇人民政府
201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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