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07年大学毕业,户口由成都迁到青白江,09年成都买房,11年4月办理入户成都,入户成都后在成华区民政局办理的结婚证,老婆户口在宜宾,现在需要办理准生证(已2个多月)去成华区双水碾横桥社区开初婚未育证明,工作人员不开,说需要去青白江开11年户口迁过来之前的初婚未育证明,试问我是迁入成都后办理的结婚证还需要去办理婚前的初婚未育证明吗?就这么一个证明搞得这么麻烦,另咨询我只要拿到初婚未育证明就可以拿到宜宾那边办理准生证吗?宜宾的准生证不影响小孩成都上户吧?
网友,您好!
您留言所反映的问题,经我区相关部门调查,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办理《婚育情况证明》问题。经了解,您有工作单位,因此不需到社区办理,只需所在单位为您出具《婚育情况证明》,之后到双水碾街道社会建设科和成华区人口计生局分别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同时,根据《成都市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在办理一孩生育登记中做好便民利民优质服务的通知》(成人口〔2010〕46号)有关规定: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三个月内到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进行一孩生育登记。您的配偶户口在宜宾,您们夫妻需在宜宾办理一孩生育登记。
二、关于小孩户口问题。您小孩出生后,持以下申请材料:夫妻双方《户口薄》、《结婚证》、《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并由女方户籍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在《生育服务证》上签注“是否已做出生人口信息统计”),到双水碾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换领《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按照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到成华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小孩随父入户手续。
如您对此问题仍有疑问,欢迎致电区人口计生局(电话:84313554),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电话:83283612),双水碾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电话:83121002)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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