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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咨询】高新区中和镇街道办与新景实业地产和申和物业勾结欺骗小区业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04-23 16:02 已回复

黄书记您好!
我们是高新区中和镇格林君典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交房两年多,由于开发商新景实业拒绝签字和提供启动资金,一直没成立业主委员会,去年年底,小区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申和物业(法人为新景实业法人的兄弟)提出上涨30%的物业费,此事1/2以上业主同意,由于许多业主不满物管的服务(小区长期有被盗事件发生,物管从未公布过财务收支情况等等)拒绝在意见表上签字,物管公司就在未签字的意见表上冒名签上同意物业费上涨,统计结果刚好过半业主同意,此事引起了广大业主强烈不满,在与物业交涉未果的情况下,热心业主自发入户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调查,调查的632户中仅有18户业主是签字同意物管涨价,614户表示反对。
业主再次与物业公司交涉未果,便向房管部门投诉,房管部门将此事推给高新区中和街道办,街道办吕波在业主的强硬态度下到小区进行了一次简单的调查(街道办说说他们仅仅抽查签字同意上涨物管费的单子20分,如果其中有一半确实是同意,那就认为此程序合理合法,我们认为如果其中有一户是作假,那就应该确定物业违法,街道这样的做法很不公正),一个上午就收集到80多户业主表示反对涨物管费的答复,无一户同意,在群情激愤的时候,街道办让大家下午到物管那里核查物管签字单。
但下午大家到达之后,仅仅来了社区一个工作人员,不出示工作证,业主提出核查物管的签字单社区人员均不表态,言语一直明显偏袒物业(此部分有热心业主录音作证)。
物业和社区、街道关系太密切,现在小区业主对此事是投诉无门,苦不堪言。请领导为我们普通百姓做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6-04 15:53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中和镇格林君典小区物业管理的问题,经高新区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格林君典小区位于中和街道朝阳路296号,物业服务企业为成都申和物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1年12月取得二级资质。
随着近年来物价及人力成本上涨,物业服务成本增加,申和物业在小区尚未设立业主大会的情况下,按照现行政策法规相关规定,于2011年10月1日开始就小区上调物业费的事宜展开了书面征集业主意见的程序,第一步用短信平台告知全体业主,第二步上门征集业主意见,第三步用电话通知未签字业主前往服务中心签字。经统计该小区房屋总面积108793.49㎡,总户数1164户,其中同意面积55791.61㎡,户数600户;其中不同意面积21213.23㎡,户数216户;剩余面积31788.64㎡,剩余户数348户未签字(有部分业主房屋已出租,本人不在本区域)。在将结果在小区公示栏内公示半个月后,物管公司在2012年1月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多层上调0.2元/㎡,电梯上调0.3元/㎡,商铺上调0.5元/㎡)。2011年11月,成都申和物业在征求意见时,新民社区工作人员电话进行两次抽查复核征集业主意见表(40户左右),均表示同意。2012年第一季度物业收费率达到91%(有原始资料)。
经中和街道办事处调查,如果其中有一半以上业主确实同意,那就认为此程序合理合法。这是指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总户数过半的双过半。业主反映物管公司在上涨物管费时以停电相威胁业主的问题,经调查,近段时间供电部门正在对中和220KV高压线进行大修和迁改,整个中和将大范围停电,且持续时间在半个月左右,并且已通知到每个物管小区,并非业主反映以停电相威胁业主。
中和街道和新民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到小区主持协调会,但是4月21日和4月25日两次协调均无结果。中和街道和社区将继续努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调小区相关事宜,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利益。
我们已建议该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小区管理及收费标准等相关问题。业主可查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成府发[2009]47号)等相关政策法规,了解业主大会设立相关规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如有问题请致电85339281(高新区信访办),我们将尽快为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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