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濛阳镇清卓村城乡一体化标准到底是多少,目前村里通知,每户每人+105平方自家房=换取35平方。多余平方不能换房,只能得到80元每平米补偿。意思就是我家三口人,房子有430平方,那就是可以换105平方房子一套,外加9200元补偿款。另外还要交1万元保证金。这就是为民的城乡一体化???把人民越搬越穷。不说要得到多少,至少我们不能赔了呀。
网友,您好!您留言咨询“濛阳镇清卓村城乡一体化标准”问题,经彭州市调查,现答复如下:
濛阳镇清卓村是开展“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深化试点工作的试点村。该村在彭州市委统筹办的指导下,通过多次到周边区(市)县考察,学习借鉴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新农村建设的先进经验后,运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引进社会资金(四川池田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以此促进新农村建设(即你所称“城乡一体化”)。
濛阳镇清卓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是经过清卓村村支两委与四川池田科技有限公司反复商议测算,并在镇村干部广泛宣传、征求村民意见、多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研究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大会议定的,其实施原则和标准如下:按照农户自愿参与的原则,凡自愿参与清卓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的农户,以户为单位,每人以105平方米已确权颁证的集体建设用地面积换取建筑面积35平方米的安置住房,对剩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四川池田科技有限公司按每平方米80元的标准给予农户补偿;向农户收取的10000元保证金分别是自愿参与农户在选择房屋户型时的“户型选择”保证金2000元和旧房拆除、宅基地还耕保证金8000元,待自愿参与农户分得安置住房,并实施旧房拆除和宅基地还耕后,将连本带息全部退给农户。
下一步,濛阳镇将按照农户自愿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感谢您对濛阳镇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关注、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