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我家住在安岳县兴隆镇七村一组,因修高速路需要占用我家的住房与耕地,耕地上还有多株果树。我想知道具体的赔偿方案与标准。
网友:
您好,您反映“修建成安渝高速公路占地、房屋拆迁等赔偿标准”的留言转交我局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后回复于您:
我县成安渝高速公路所拆迁的房屋有8项补偿、补助费:房屋重置补偿、水设施补偿、电设施补偿、室内各种移安补助、室内、外附属设施补偿、特殊装饰、装修补偿、临时安置补助和按期拆除房屋奖励。房屋重置补偿标准是按被拆迁房屋不通结构予以补偿,房屋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其标准为:框架结构330-400元每平方米;砖混结构280元-330元每平方米;砖木结构270-320元每平方米;穿木结构260-310元每平方米。在成安渝高速公路(安岳段)房屋拆迁过程中,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均按其结构的最高限执行。水设施、电设施、室内各种移安、室内附属设施及特殊装饰、装修等补偿、补助费均由工作人员现场清点登记,双方签字认可后据实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按期拆除房屋奖励(50元每平方米)一律按经审定后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关于“征地赔偿标准”的问题。在成安渝高速公路房屋征地、拆迁工作开展前,各征地、拆迁工作组在所涉及乡镇召开了征地、拆迁动员会、征地听证会,会上组织广大村民学校了征地拆迁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成安渝高速公路(安岳段)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补偿标准等,也对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做了宣传解释,并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因此,虽然未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张贴征地公告,但对村民进行了告知,也未损害群众的利益,征地、迟安琪的补偿标准是公平、公开的。同时,关于“地上附着物赔偿标准”依据成安渝高速公路(安岳段)征地林果补偿标准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安岳县交通运输局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