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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请书记帮我依法讨回残疾赔偿金
2012-04-07 13:03:05
已回复
尊敬的冉书记: 2011年6月,我在仁寿县黑龙滩镇杨柳万亩有机果园开发基地修建公路时受伤,致右脚跟骨骨折,经司法鉴定为9级伤残。受伤以来,工地上老板给了我15000元,之后我找过多次,他说最多再给几千元就不管了。我现在生活还能自理,但是已经不能再干重活。我的母亲已经86岁,妻子也常年多病,以前也就靠我一个劳力在外打工,基本上还可以养家糊口,但是现在我这个状况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打工挣钱了。现在我这个事情已经被老板拖了9个月了,请书记伸出援手,相关部门帮忙,依法帮我讨回残疾赔偿金、生活费、误工费等等共计十万余元,我们一家万分感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县扶贫和移民局
回复时间:2012-05-15 10: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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